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 
 
  您的位置>>首页>>通知公告
请选择字号【 】 
 
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《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》发放工作的通知
2018-3-30

吉农机管函〔2018〕4号

各县(市、区)农机(农业)局:
  根据《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2018年<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>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农机管〔2018〕3号)文件精神,现就我省2018年《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》(以下简称《作业证》)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规范发放程序
  《作业证》发放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部《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》规定执行,坚持做到三章齐全、属地管理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作为《作业证》发放的主体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放和管理工作,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发放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机具,按登记备案方法(附件1)详细填写相关信息,严格做到一车一证,杜绝涂改、转借和倒卖。
  二、确保免费发放
 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、任何理由向申领者收取费用或变相搭车收费。一经发现严肃查处,并通报当地党委、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
  三、做好登记备案
  《作业证》是跨区作业机车免交车辆通行费的凭证和依据。每张《作业证》均印有唯一对应的二维码,可通过手机扫描软件查验真伪和相关信息,同时还可下载“农机直通车”手机客户端,帮助合作社、农机手、农户找农机、找农活。县级农机管理人员应通过“全国农机化信息服务平台”(http://www.njztc.com)或农机直通车政务版客户端进行详细、准确登记备案,及时上传信息,确保《作业证》有效。信息不齐者,按无效《作业证》处理。各地要认真及时做好《作业证》的发放记录和登记备案工作,切实维护跨区作业机手合法权益。
  四、实行按需申领
  各县农机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需求量领取《作业证》,不可乱报需求、超量领取,领取不足可再次申领;领取超量要及时退回,以便全省调剂。一经发现有较大量“积压”且未退回的情况,省农机化管理中心将通报批评并对下年领取数量给予严控。
  五、做好协调服务
  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《作业证》的发放、宣传、管理和跨区作业信息的搜集、发布工作,确保跨区作业有的放矢,合理流动。另请于11月底前将“《作业证》发放登记表”(附件2)和2018年跨区作业工作总结上报省农机化管理中心生产管理处,总结内容包括2018年跨区作业人员与机器数量、去向及收益情况,跨区作业工作的组织情况,协调处理发生的问题情况等,同时对跨区作业面积、收费标准、经济效益和发生的问题等进行详细调查,提出具体防控意见建议。
  联 系 人:张晶彦 刘 明
  联系电话:0431-81293670
  邮  箱:njscglb@126.com

  附件:1.2018年《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》登记备案操作方法
     2.2018年《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》发放登记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3月30日

作者/出处: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阅读次数 [4370]

上一篇  下一篇   
栏目最新内容 | NEW
 公示
 关于印发《白山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 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
 关于下发《白山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》的通知
 白山市:关于开展全市农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
 白山市关于开展农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
 关于对农机安全监理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
 关于开通白山市农机化信息网站的通知
栏目热门信息 | HOT
关于开通白山市农机化信息网站的通知 [3338]
关于对农机安全监理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[2996]
白山市:关于开展全市农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[2624]
白山市关于开展农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[2609]
关于印发《白山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 [2585]
关于下发《白山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》的通知 [2488]
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[2354]
公示 [262]
   

主办:白山市农业委员会 承办:白山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
地址:白山市浑江区白山路1号 邮编:134300
电话:0439—3316440 传真:0439—6915577 Email:bs@jlnongji.cn
http://bs.jlnongji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