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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开2011年度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会的通知 |
2011-10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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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农机字〔2011〕50号
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: 2011年度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结束,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、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申报2011年度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》(吉农机字〔2011〕408号)文件要求,经吉林省农业委员会、吉林省财政厅联合初审,确认各项目申报单位所报项目形式审查均基本符合项目申报条件,准予参加专家评审会议。现就有关评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评审时间及地点 1、时间:2011年10月20日上午7∶30时。 2、地点:吉林省农机试验鉴定站5楼会议室(长春市西安大路6430号)。 二、评审程序 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,项目评审工作采取申报单位现场答辩,专家质疑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具体如下: 1、申报单位就项目立项基础工作、立项必要性与可行性、技术路线、机具配置、任务落实、管理服务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简要阐述; 2、专家提出质疑,申报单位进行答疑; 3、专家根据申报单位的阐述和答疑情况对项目进行打分; 4、根据答辩质疑情况及专家现场综合评分结果,专家组提出拟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建议名单,经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审定,最终确定立项单位和项目名单,并在吉林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站发布。 三、评审要求 1、参评项目单位需以PPT格式幻灯片形式进行项目阐述; 2、每个项目评审时间在12分钟以内,其中申报单位项目阐述不超过8分钟,专家质疑4分钟以内。 3、申报单位参加评审人员不得超过2人。其中,主答和主汇报人为申报书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,非项目负责人主答或主汇报将给予扣分。 4、参加项目答辩单位报到时间7∶15分前,报到时请将载有幻灯片文件的优盘交与工作人员,以便录入电脑。幻灯片文件版本不得高于Microsoft Office 2003。 5、申报单位签到后抽签决定答辩顺序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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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出处: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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