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科技推广 安全监理 教育培训 农机维修 农机服务 农机机构  
 
  您的位置>>首页>>通知公告
请选择字号【 】 
 
关于开展畜牧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运行的通知
2012-5-16

吉农机字〔2012〕242号


各市(州)农委、畜牧局,县(市、区)农机(农业)局、畜牧局:
  为全面掌握我省畜牧业机械化发展情况,科学制定促进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,根据农业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畜牧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运行的通知》(农办机〔2012〕73号)文件要求,经研究决定,从2012年起我省全面启动运行畜牧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
  近年来,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,我省畜牧业机械增长势头强劲,对推动畜牧业机械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,畜牧业机械化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。因此,做好畜牧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工作意义重大。各地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,积极做好评价指标体系运行工作。
  二、加强沟通,密切配合
  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农机(农业)、畜牧等部门,做好评价指标体系运行工作需要部门间通力合作、密切配合。各地农机(农业)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畜牧部门联系沟通,共同研究并确定评价指标体系数据的提供分工责任(机械化水平计算的分子与分母)、工作的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衔接。畜牧部门要积极参与评价指标体系工作,积极提供数据,全力配合做好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数据的统计和运行工作。
  三、做好统计,按时报送
  为科学合理地反映我省畜牧业机械化发展水平,推动我省畜牧业机械化发展又好又快发展,各地畜牧部门要认真采集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数据(见附表农机化作业情况<畜牧业>),按时提供给农机(农业)部门,2011年提供统计数据时间为2012年6月10日前,2012年以后提供统计数据的时间为每年的11月20日前。
  农机(农业)部门要积极主动收集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数据并及时上报,2011年统计数据上报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前,2012年统计数据随农机化管理统计年报一并上报省农委和省畜牧业局。
  四、数据上报及汇总方式
  各县(市、区)农机(农业)部门会同畜牧部门,将本地畜牧业评价指标统计数据收集汇总后上报市(州)农委,市(州)农委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农委。为了统计方便我们已将统计指标详细分解(总表不填),请各地根据分解表认真填报。
  联系人:省 农 委: 闫成林 电话:0431-88906325
      省畜牧局: 夏德华 电话:0431-88906613
  附件: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牧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运行的通知
  附表:农机化作业情况(畜牧业)总表
     农机化作业情况(畜牧业)分解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二日


作者/出处: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阅读次数 [6298]

上一篇  下一篇   
栏目最新内容 | NEW
 公示
 关于印发《白山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 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
 关于下发《白山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》的通知
 白山市:关于开展全市农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
 白山市关于开展农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
 关于对农机安全监理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
 关于开通白山市农机化信息网站的通知
栏目热门信息 | HOT
关于开通白山市农机化信息网站的通知 [3413]
关于对农机安全监理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[3062]
白山市:关于开展全市农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[2688]
白山市关于开展农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[2661]
关于印发《白山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 [2649]
关于下发《白山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》的通知 [2547]
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[2418]
公示 [323]
   

主办:白山市农业委员会 承办:白山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
地址:白山市浑江区白山路1号 邮编:134300
电话:0439—3316440 传真:0439—6915577 Email:bs@jlnongji.cn
http://bs.jlnongji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