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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召开2012年省级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评审会的通知 |
2012-10-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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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农机字〔2012〕37号
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:
定于本月16日召开2012年度省级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评审会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审对象 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、吉林省财政厅《关于申报2012年度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》文件精神(吉农机字〔2012〕440号),经吉林省农业委员会、吉林省财政厅联合初审,确定如下单位所报项目形式审查合格,符合申报条件,准予参加项目立项评审会议。具体单位是:
1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 通榆县农机局、公主岭市农机局、前郭县农机局、农安县农机管理服务总站、梨树县农机局、榆树市农机局、德惠市农机服务总站、乾安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、九台市农机局、大安市农机局、镇赉县农机局、长岭县农机局、双阳区农业局、双辽市农机局、龙井市农机局。
2、高水平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 梅河口市农机局、磐石市农业局、舒兰市农业局、永吉县农业局、辉南县农机局、洮北区农机管理总站、珲春市农业局。
二、评审程序
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,项目评审工作采取申报单位现场陈述与答辩,专家质疑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具体如下: 1、申报单位就项目立项基础工作、立项必要性与可行性、技术路线、机具配置、任务落实、指导服务、项目组织、示范点建设、标示牌设置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简要阐述; 2、专家提出质疑,申报单位进行答疑; 3、专家根据申报单位的阐述和答疑情况对项目进行评分; 4、根据答辩质疑情况及专家综合评分结果,由专家组提出拟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建议名单,报请省农业委员会、省财政厅批准,确定最终立项单位名单,在吉林农机化信息网站发布。
三、评审时间及地点
1、时间:2012年10月16日上午8∶00时整。 2、地点:吉林省农机试验鉴定站5楼会议室。
四、评审要求
1、参评项目单位需以PPT格式幻灯片形式进行项目阐述(版本不高于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 2003); 2、每个项目评审时间为15~20分钟,其中申报单位项目阐述不超过10分钟,专家质疑5~10分钟; 3、申报单位参加答辩人员不得超过2人。其中,主答和主汇报人为申报书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,不得随意变更。 4、申报高水平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项目单位,报到时间为当日7∶40分前;申报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项目单位,报到时间为当日9∶40分前; 5、申报单位签到后抽签决定答辩顺序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五、联系方式
刘玉梅:0431-88906325,13843135505 牛学智:0431-88906325,13843180045
2012年10月 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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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出处: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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