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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通知 |
2014-12-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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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农机字[2014] 33号
各市(州)农委、县(市、区)农机(农业)局: 为认真落实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《关于报送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通知》(农机管〔2014〕37号,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精神,加快推进我省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,积极促进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,省农机局决定对全省2014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总结,并形成文字材料和典型新闻宣传文稿,上报农业部。 《通知》确定总结材料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: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和特点、工作措施和主要成效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5年工作打算。 各地要积极总结本地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情况,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: 1.全面总结。要求各市(州)农机部门围绕《通知》明确的五项内容,组织所属县(市、区)做好情况总结,认真填报《2014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1),形成现状明晰、经验具体、观点明确、建议可行的总结材料(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)。 2.典型推荐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,每个市(州)推荐3个服务能力强、经营效益好、制度模式新的农机服务组织,并形成新闻宣传文稿(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)。 3.领导把关。各地要将报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导报送工作,严格材料审核把关。 4.按时报送。请各市(州)农机部门务必于12月10日前,将总结材料、典型新闻宣传文稿和《2014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》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农机管理总站。 联 系 人:赵新子 苑志坚 电 话:0431-81294309 电子邮箱:jlnjgl@163.com 附件:1.《2014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》 2.农业部《关于报送2014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通知》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12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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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出处: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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