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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工作总结的通知 |
2015-11-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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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5】-179号
各市(州)农委、公主岭市、梅河口市农机局、县(市、区)农机(农业)局: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省委、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全省农机系统共同努力下,全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, 2015年我省农机化事业更是亮点频现,率先在全国推出普惠制补贴政策、启动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、实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现代农业新模式,呈现出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。为全面总结2015年农机化工作,提前谋划2016年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总结 2015年工作 (一)农机化工作主要成果、措施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。 (二)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情况和措施及存在的问题。 (三)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。特别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情况。 (四)开展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农机抵押贷款购机服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。 二、谋划2016年工作 (一)结合《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》(农机发【2015】1号)要求,谋划推进本地全程机械化和农机化生产。 (二)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普惠制补贴政策,谋划农机购置补工作重点和主要补贴方向。 (三)结合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,谋划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和发展。 (四)结合开展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农机具抵压贷款购机,谋划金融资本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的有效切入点和衔接方式。 三、几点要求 (一)总结材料要突出农机化工作中的亮点,总结工作成果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,要有事例、有数据、有分析、有规划。 (二)请各地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以纸质文件(加盖公章)和电子文档报送省农机局。 联系人:曹纯华 电子信箱:jlsnjj@126.com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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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出处: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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