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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第3期 |
2004-3-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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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财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
今年中央财政资金安排了4000万元,在16个省区市的66个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。补贴的农机具是小麦、水稻、玉米、大豆四大粮食作物所需“六机”,即拖拉机、深松机、免耕精量播种机、水稻插秧机、收获机、秸杆综合利用机械。补贴标准是中央财政资金按不超过机具单价的30%、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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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出处:吉林省农机管理总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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